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 (事项编码:7864541930100360000444532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新兴县城乡建设局 2018-08-25发布 2018-08-25实施
一、受理范围
1.企业。
2.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依据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3.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全文。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新兴县城乡建设局,分为一级,分别为区(县)级。
1.权责划分(县):
县级: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四、许可条件
1.有
1) 1)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4)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8)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数(份/套) |
复印件 份数(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的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法定代表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各方责任单位人员一览表 |
按规定填写 |
1 |
1 |
纸质 |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诚信手册、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 |
按规定填写 |
0 |
1 |
纸质 |
施工图设计文件、地质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按规定填写 |
1 |
1 |
纸质 |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审查表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勘察、设计)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A证复印件、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职称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及B证,安全员注册证书及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管员注册证书,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审查表 |
按规定填写 |
1 |
1 |
纸质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原件),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按规定填写 |
1 |
1 |
纸质 |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监、监理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审查表(原件) |
按规定填写 |
1 |
1 |
纸质 |
新兴县建设工程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回执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建设工程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程无拖欠工程款协议书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书、授权书、到账证明,工资保证金额度申请表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委托书(原件1份) |
按规定填写 |
1 |
0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2工作日。无
法定办理时限:15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承诺办理时限:5工作日。无
七、许可收费
不收费
八、许可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市新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向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 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九、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C区建设局窗口
窗口地址:新兴县新州大道南38号
窗口电话:0766-289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