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社函〔2018〕32号
关于同意黎绍坚免职的复函
新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黎绍坚同志免职的函》(新交函〔2018〕13号)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
免去黎绍坚的新兴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发文免职。
此复。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