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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补领、换领
发布时间: 2018-07-24 10:56 文档来源:新兴县公安局 查看次数:3993 【字体:

1.办理条件:已在省内办理过居住证,且所持居住证损坏或丢失的,可到服务站申请换领或补领。

2.所需材料:(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2)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4)租房合同或关系证明;(5)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6)《居住证数字相片回执》及相片。

3.受理单位:新兴县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766-2891068

4.办理流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办结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收费(20元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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