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市〈居住证暂行条例〉申领居住证。
2.所需材料:(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4)租房合同或关系证明;(5)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6)《居住证数字相片回执》及相片。
3.受理单位:新兴县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766-2891068
4.办理流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办结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