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服务
办理消防所需提供材料
发布时间 : 2008-08-20 15:35
来源 : 新兴县新成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 645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办理消防所需提供材料 

1.提供设计院的资质证明(盖章) 

2.消防图纸2套; 

3.设计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每页盖章; 

4.该地块的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 

5.《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盖章)。

 注:属化工行业的需提供安监的评估报告

 修改方案: 

1)全部修改: 

a.   已审核的消防图纸;

 b.消防意见书原件2份;

 c.修改方案图纸2份; 

d.该地块的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

e.《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盖章)。     

 (2)部分修改: 

a.  修改部分已审核的消防图纸及总平面图;

 b.原消防意见书复印件1份;

 c.修改方案的消防图纸及总平面图2份;

 d.该地块的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 

e.《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盖章)。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网站标识码:    公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