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消防所需提供材料
1.提供设计院的资质证明(盖章)
2.消防图纸2套;
3.设计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每页盖章;
4.该地块的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
5.《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盖章)。
注:属化工行业的需提供安监的评估报告
修改方案:
(1)全部修改:
a. 已审核的消防图纸;
b.消防意见书原件2份;
c.修改方案图纸2份;
d.该地块的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
e.《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盖章)。
(2)部分修改:
a. 修改部分已审核的消防图纸及总平面图;
b.原消防意见书复印件1份;
c.修改方案的消防图纸及总平面图2份;
d.该地块的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
e.《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