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图书馆免费开放管理办法
一、免费开放的服务窗口
免费开放时间自2011年10月1日开始,多媒体电子阅览室、综合阅览室、课室(播放室)、广东流动图书馆新兴分馆、少年儿童图书室、外借图书室、地方文献室(资料室)、刘良荣图书室、自修室。
二、借书证的办理
1、实行“一证通”,在本馆办证处办理借书证后,本馆所有服务窗口均可使用。
2.读者办理借书证应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填写读者证申请表,办理借书证收押金50元(借1册),押金100元(借2册)。办理身份证借阅,押金50元(借2册),押金100元(借4册)。
3.书刊续借及超期费缴纳,本馆所借书刊均以20天为期,所借书刊请在所借书日起20天内归还,如需续借请提前到馆(或电话、QQ、微信)办理续借手续,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10天(自续借之日起计算),如超期则应按每册每天0.1元收取超期费。
4.退证。退证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借书证。
三、其他管理规定
1.读者应爱护公物。本馆所属的书刊、电脑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文明阅览。禁止饮食、喧哗、嬉闹和从事其他与阅览无关的事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携带宠物和随手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请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通话请到室外;衣冠不整、举止不雅者谢绝进入馆,携带危险管制物品禁止入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