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新兴县2018年“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在县教育局学术报告厅召开。县教育局局长崔有辉、副局长陈春红、县司法局局长曾志斌、副局长苏慧霞,县直属学校,各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及法律顾问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崔有辉局长表示,学校法律顾问机制的健全将助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全面推进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同时,还就抓好2018年“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中小学校长要提高法律意识,切切实实开展好学校“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二是校长和律师要加强沟通,认真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常识水平和法律意识;三是律师要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和诉讼活动,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为学校领导的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陈春红副局长对全县2017年“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做了全面的总结。曾志斌局长对2018年“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表示“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是一个长效机制,各律师要树立公益的思想,多到学校走访,多为学校、师生提供法律意见。梁伙坚、苏志聪两位法律顾问和陆锦清、梁思云两位校长分别从法律顾问和学校两个层面总结了2017年度“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提出了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最后,县直属学校,各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与法律顾问现场签订了聘请合同。(局基教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