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社函〔2017〕353号
关于印发2017年云浮市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
服务均等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7年云浮市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
2017年云浮市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2017年修编版)精神,着力抓好2017年云浮市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工作,提高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服务体系,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服务在城乡和不同人群的覆盖面,为加快建设现代生态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和实施途径
(一)生活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目标及实施途径。
1.建设目标。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质量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继续巩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推动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深化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均等化程度。
——提高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综合保障功能,健全失业、生育保险制度。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2017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48.1万人、116.8万人、18.0万人、18.6万人、17.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
——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险筹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社保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建立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建立健全社保风险防控机制。
2.实施途径。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对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
——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建筑业用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工伤康复管理制度。健全失业保险金申领机制,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稳就业功能。规范完善生育保险待遇保障范围和标准。
——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异地务工人员、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扩面重点,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强化征收措施,推进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强化宣传入户,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20元。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强化对困难群体的精准减负功能。推动生育保险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保障。
——推进社保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职能优势和平台力量,精准发力、靶向扶贫,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
——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合理配套社保经办设施设备,加快基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市县镇村四级服务体系,优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2017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9%。拓展社保卡应用领域,加快实现社保卡“一卡通”,到2017年底,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达264.2万人。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加大社保信息公开力度。
(二)就业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目标及实施途径。
1.建设目标。
建立普惠城乡和覆盖市内所有常住人口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各类劳动者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就业结构趋向合理。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稳定和扩大就业成效明显。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职业培训能力不断增强。构建不分市内外、不分户籍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和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引导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实现技能化转移就业。全市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劳动力达1万人次。
——创业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建立健全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工作机制,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全市促进创业1200人。
——促进各类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全市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0人。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更加顺畅。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2017年,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
2.实施途径。
——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稳就业工作力度,提高就业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扶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加快就业资金支出进度,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开展“南粤春暖”等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创业配套政策和服务手段,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升创业培训质量,组织开展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快推进云浮市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和石材工艺大师工作室建设,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提高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质量。以培养现代产业工人为目标,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完善技能评价体系,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抓好就业帮扶托底工作。深入实施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吸纳大学生就业、大学生“三支一扶”和基层服务项目工作。推进就业技能精准扶贫工作,通过采取公益性岗位安置、优先推荐就业、开展专项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均等化、标准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提高社区(村居)信息网络覆盖水平,以“互联网+”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体系。规范劳动用工制度,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深入组织开展欠薪、欠保等劳资纠纷专项治理,健全监察仲裁、仲裁诉讼衔接机制,强化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
(三)医疗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目标及实施途径。
1.建设目标。
健全涵盖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和大病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全民医保成效更加巩固,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
——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推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到2017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269.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个人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50元。
——医疗保障力度不断加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不断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障力度。
——医保经办服务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更加完善,推进医保就医“一卡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
2.实施途径。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医保缴费参保政策,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按照省统一部署,探索推动实施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
——加强宣传发动和参保缴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医保参保缴费责任制,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办法,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医保政策,动员群众积极参保缴费。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学生持续参保工作。
——稳步提高医保筹资和待遇水平。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资金补助工作,根据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合理调整住院报销比例和支付上限。下调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强化精准扶贫。
——提高医保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规范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流程,提高经办效率。实施“智能审核”,发挥医保对医疗、医药改革的撬动作用,促进“三医”改革联动,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省内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扩大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实施推进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本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财力保障。
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支持,加大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使广大群众从中受益。
(三)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建设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优化网上办事公共服务。升级打造“智慧人社”,深化“互联网+人社”各方面应用。构建以自助式服务网站为核心,融合自助机、客户端、微信等多种服务渠道,高效便捷的网上服务平台。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在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服务均等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与群众互动沟通,为本方案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