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新环违改字〔2018〕8号
新兴县合顺五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21MA4W26EK35
法定代表人:李植兴
地 址:新兴县车岗镇经济小区
联系电话号码:13826866763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2月26日到你公司位于新兴县车岗镇经济小区的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正在建设铝合金表面处理加工项目,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未经批准,你公司擅自开工建设,且已建成五组水槽(其中4组原场所已建成)、2组行车轨道。
以上事实,有我局2018年2月26日《新兴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笔录》、2018年2月26日《新兴县环境保护局询问笔录》、2018年2月26日现场检查照片、你公司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一、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建设位于新兴县车岗镇经济小区的铝合金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三、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期限和拒不改正的后果
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位于新兴县车岗镇经济小区的铝合金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督查,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浮市环境保护局或新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新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新兴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