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兴县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8月30日在新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新兴县审计局局长 伍华安
新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要求,突出主线,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对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部分预算单位的存量资金、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同时,对我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取消药品加成等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2016年度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1,345万元,总支出432,134万元,年终结转9,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3,469万元,总支出83,367万元,年终结转1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48万元,支出1,4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8,518.31万元,支出70,406.69万元,当年结余28,111.6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82,427.56万元。
——积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县财政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等信息公开,预算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财政收入实现稳健增长,财政运行平稳。虽然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政策性税费减免、收入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但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培植财源,抓好了收入管理。2016年度,我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本级收入)完成168,285万元,实现增长5.57%,在全市5个县(市、区)排名第一,有效保障了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支出得到了保障。县财政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在支持重点项目的同时,优先保障民生支出。2016年我县财政共投入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保障性住房等十项民生支出共282,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8%,同比增长16.57%。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各项财政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预算草案中的基本支出没有按经济分类编制;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资金全部编入本级预算;把镇级政府预算当作部门预算管理,未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管理。
2.未按法定要求安排有关预算。2016年县级预算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将本年度县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和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等几项经费纳入预算安排。
3.预算批复不够规范。2016年县财政局在县人大审批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后,没有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进行预算批复。
(二)对财政资金和预算项目的管理有待加强
1.划拨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未完全按规定划拨到预算零余额账户。2016年县财政将财政资金1,626.92万元直接划拨到某个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2.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累计结余超规定控制比例。2016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累计结余分别为1,556.58万元和4,888.08万元,累计结余分别占当年筹集的112.99%和169.72%,超规定控制比例。
3.部分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时限管理。2016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管理时,存在部分超过规定时限下达的现象;2016年底我县置换债券资金累计结余9,169万元,超过一个月未完成置换。
4.部分预算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有三个预算项目资金共3,937万元到年底完全未使用,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三)财政借垫款管理不够规范
2016年县财政在逾期借款未偿还的情况下,继续将财政资金出借给四个部门单位,合计2,357.1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两个县直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库存现金超限额;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对支出票据的管理还不够完善等。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2016年度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等七大重疾患者救助情况及效果、卫生系统2016年取消药品加成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七个专题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对上述各专题,我县有关部门基本能执行、落实好,较好地推进了我县相关事业的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还不够到位
1.我县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有一个预算单位的资产评估服务和两个预算单位预算价超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3.有关监管部门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把关不严,存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在供应商未按规定全部提供相关材料情况下,准予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成功获取提供政府采购资格。
4.部分政府采购信息未能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非税收入政策执行还存在不合规的现象
1.有2个镇政府减免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19.38万元未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有1个镇收取的法律见证费未按规定时限上缴县财政专户。
3.有2个单位的非税收入过渡户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专户。
4.我县对有关部门核定非税收入考核目标与上位法规定不符。
四、延伸审计情况
对部分民生事项(资金)、部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和部门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6年12月有2名百岁老人在享受“百岁老人高龄”津贴的同时,没有享受“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二)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至2016年底该项目还未实施,造成专项资金100万元闲置,项目进展缓慢。
(三)有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将划拨的中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和公示。
五、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一个中心镇的党委书记、镇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政府承诺的部分民生实事未得到有效落实。
2.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如期投入使用。
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服务项目的决策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4.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存在多计付工程施工(BT)监理服务招标代理费、工程预算未经财政部门审核、设计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调增项目概算总投资未按规定履行重新审批手续或修改设计。此外,该项目还存在厂区部分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等手续开工建设和未按合同约定对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数据进行监管等。
5.有8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11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立项批复、12项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够规范。
(二)镇级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镇政府部分公务接待费、工作餐费、车辆运行费、购买食品支出等费用开支报销凭证资料不齐全,部分垃圾清运承包等支出依据不够充足。
2.无依据发放财税专项奖励金、超额发放节支奖。
3.无依据收取捐赠款和隐瞒、滞留非税收入。
4.超范围使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多支付征地补偿款。
5.部分民生资金未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此外,还存在部分货物(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如实反映政府性债务等问题。
(三)村级财务管理方面
1.有2个村委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有3个村委会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行镇级招投标。
3.有2个村委会滞拨征地安置补偿款。
此外,还指出了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保护和镇政府机构设置编制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批复,严格按规定编报和批复预算。二是按规定安排法定预算,确保各项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三是规范预算的公开。四是规范财政借垫款的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借款,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
(二)加强财政资金和预算项目的管理。一是规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等有专项管理规定资金的管理,将国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特别是预算项目的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及时下达资金,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分配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三)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完善有关制度,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更好推动我县各项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四)加强对镇村的财政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使镇村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