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办公室、各村(居)委、圩镇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年防汛工作,及时掌握各地的汛情、灾情和工作动态,根据县三防办通知要求,我镇从4月15日至10月15日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居)委、圩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值班工作,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的领导,值班人员要认真及时做好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不得离岗,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工情、险情、灾情,遇重大险情和灾情要及时、准确向有关领导、镇水利部门报告。
三、各村(居)委、圩镇有关单位领导要加强对防汛值班工作的检查监督。完善汛期值班制度,改善值班工作条件,确保汛期值班工作正常、高效、有序进行。
四、要严肃防汛纪律,确保信息畅通。对违反值班纪律,没有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和遇紧急重大情况迟报、漏报、瞒报、错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河头镇2017年汛期值班安排表。
新兴县河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