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辖区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兴县公安消防大队拟招聘14名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县共招聘专职消防员14名,主要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新兴消防事业做贡献;
(二)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如驾驶证)以及部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条件:身高162cm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性别:男;
(五)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驾驶特长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普通初中(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现场报名地点:新兴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办公室(新兴县新城镇文锦路质监局侧,联系电话:2977756);
(四)报名材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有驾驶特长者需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报名者在参加考核当天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供核查。
(六)考核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考核内容:3千米长跑、100米短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
五、引进办法
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考核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在面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公安消防大队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1、面试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17:00。
2、面试地点:新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关注微信公众号:云浮新兴县消防)
六、体检
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执行。
七、相关待遇
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底薪1450元+高危行业补助500元,包五险,包食宿)。试用期后,工资底薪1950元+高危行业补助500元,包五险,包食宿,工作时间:除每月享受10天休假外其余时间在训练执勤状态。
八、政策咨询
有关招聘工作的详情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答,咨询电话: 0766-2977756。
附件:1、新兴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新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