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镇领导工作AB角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圩镇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为确保镇委、镇人大、镇政府日常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运转,经镇委、镇人大、镇政府研究,根据目前镇委、镇人大、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建立镇领导工作AB角制度。
一、镇领导工作AB角制度,是指由于镇领导离开本县出国(境)、出差、休假、学习或者根据工作安排等原因,由对应的另一名镇领导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工作的制度。代为处理分管工作,主要指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包括出席有关会议、公务接待、接访活动,节假日值班以及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等。
二、镇领导工作AB角安排根据镇委、镇人大、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及人员调整适时变更。根据目前分工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李创华同志与苏杰权同志互为AB角;
苏文华同志与江继忠同志互为AB角;
戚卫雄同志与陈慧慧同志互为AB角;
黄日祥同志与陈建明同志互为AB角;
梁宁同志与黎丽锋同志互为AB角;
苏文华同志与何伟志同志互为AB角。
三、互为AB角的镇领导一般不同时离开本县外出。互为AB角的镇领导确因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互相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可统筹协调其他职责分工上有关联的镇领导代为处理。
四、互为AB角的镇领导应加强交流和协调,具体如下:
(一)需由对应的镇领导代为处理其分管工作的,原则上应提前1天告知对方,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确保工作不脱节。
(二)镇领导在代为处理分管工作时,属于专项业务的,由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属于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商分管镇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报镇主要领导决定。
(三)互为AB角的镇领导在协商代会、代为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均应尽量克服困难、主动调整、互相补位。在代会、代为处理工作后,应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做好工作衔接。
五、其他事宜按镇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新兴县车岗镇委员会
新兴县车岗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