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新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兴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66-2888537。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科学、严谨、规范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班子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综合股等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及保密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注重队伍建设。配备了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保证软硬件条件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需要。
(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为保证信息发布安全,继续建立健全网站运行和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和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信息发布的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实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不泄密,确保不出现违法信息,保障了网站平稳发展、良性运行。加强网站栏目管理,确保网站无错误链接、断链接和空链接,坚持及时更新信息,保障栏目内容完整充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6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动态要闻13条、统计数据10条、统计动态15条、统计资料10条、电子期刊9条、图片新闻2条、部门预决算1条、“三公”经费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统计信息外网、信函、电话、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16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或减免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
二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统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口径、数据采集方式缺乏全面了解,对有些统计数据存在疑虑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部门、个人执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和认知度。
新兴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