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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系统中录入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9 00:00 文档来源:新兴县编委办 查看次数:2607 【字体:

县直各有关单位:

日前,省已交付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和《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县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新府办函〔2016〕47号)精神,为做好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录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全面完成编写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子版)的扫尾工作,特别是未完成编写以及编写不规范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抓紧修改完善。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操作指南》,并可登陆系统测试版(http://19.15.247.152/mainframe/main.do,用户名和密码与正式版通用)进行操作练习(注意:测试版只为练习设计,测试库录入的东西不会转到正式版库),掌握录入的要求和方法,为正式录入模块做好充分准备。

二、认真做好系统录入的工作

各单位要参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操作指南》,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工作。具体登陆程序如下:各单位可通过政务外网登录“录入模块”。打开浏览器(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的浏览器、360浏览器或火狐浏览),输入以下网址http://19.16.10.105/mainframe/main.do,进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用户名详见附件1,录入模块初始密码为:123)。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在事项录入系统前,建议先修改本单位的密码。具体操作程序是进入模块后→个人信息→修改密码→提交。

2、本录入模块只录入行政许可事项标准,不能录入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在录入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办反映。

附件:《新兴县用户账户》  

    

                 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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