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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子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17 00:00 文档来源:新兴县编委办 查看次数:2566 【字体:

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县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新府办函〔2016〕47号)精神,为做好县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请你们参照省直机关、佛山市、南海区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模板和《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编写规范》(请于360云盘下载,账号:xxbb2921689@sina.com,密码:bb12345678),对《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新兴县县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的函》(新机编办函〔2016〕53号)中你单位更新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子版),并于8月31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把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子版)报县编办。

附件:有关编写说明

 

                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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