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市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云府办函〔2016〕80号)要求,我县要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形成县级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推动行政审批标准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应用。现就抓紧做好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发展改革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卫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等20个部门。
(二)与党委部门合署的政府工作部门:县民族宗教局、文广新局等2个部门。
(三)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县林业局、规划局、房管局、体育局、城市管理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外事侨务局、档案局、党史县志办等9个单位。
(四)其他机构:县国家保密局、人防办、编办事登局等3个单位。
(五)垂直管理驻新兴有关单位:县地税局、气象局、公路局、公安消防大队等4个单位。
二、具体安排及分工
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县市同步启动、同步推进的原则,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一)组织部署。
起草做好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文件,提出我县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施范围、具体安排及分工和组织保障等方面工作要求,报县政府审定并下发相关文件。(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编办)
(二)更新、公布行政许可目录。
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结合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更新县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7月中旬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编制县级行政许可标准模板。
参照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模板、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模板和《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编写规范》,编制我县行政许可标准模板。(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编办)
(四)部门编写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按照县级行政许可标准模板,结合本地实际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要求,对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各环节对应的承办机构、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审查内容、审查方法、裁量标准等工作内容,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时限等审批要素,以及受理、审查、决定等审批流程进行逐一细化明确,编写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子版)。(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部门在系统中录入县级标准。
在省、市交付县“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后,参考《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操作指南》,由县直各有关单位将前阶段编写的行政许可标准(电子版)在系统中录入。(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六)组织开展备案审查。
对县直各有关单位编写、录入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进行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并提出详细具体审查意见,及时反馈部门修改完善。(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编办、法制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七)形成事项目录和标准库。
在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提交率、审查通过率100%的基础上,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网建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应用。
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要求,推动县级事项标准在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应用运行。(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网建办、行政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列入本部门重要改革项目抓紧抓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编办要于6月底前将有关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报市编办备案。
(二)加强协调指导。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密切与市直对口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对接,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困难。县编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完善我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版等资料,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各相关单位集中进行培训和辅导。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编办要会同县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督办项目和政府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对不能按时限完成录入提交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各有关单位在落实本通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编办反映。
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